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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新村路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挂牌出让新村路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对壹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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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座落 |
面积
(亩)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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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村路2号(原赣丰公司厂区) |
13.2 |
住宅
用地 |
70 |
330 |
5 |
150 |
二、竞买人范围:国内外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出让方式:竞买人先报名并填写报价单,首轮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
挂牌时间: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五点整
地点:宜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四、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宜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人:李  强、赵  军
联系电话:0795—2767587
报名手续:单位凭介绍信、个人凭本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300元,并填写报价单,交纳履约保证金。报价后反悔者,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保证金凭证返还,不计利息。
五、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填写报价单,经本中心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2、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二起以上报名竞买者,现场进行竞价。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达到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竞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没收其缴交的履约保证金。
5、此公告由宜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解释,有关事宜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宜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06年10月23日 |